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哪些情形下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审

发表时间:2019/09/01 00:00:00  浏览次数:1668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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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》

第七十八条  累犯,犯罪集团的主犯,以自伤、自残办法逃避侦查犯罪嫌疑人,严重暴力犯罪以及其他严重犯罪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审,但犯罪嫌疑人具有本规定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、第四项规定情形的除外【(三)患有严重疾病、生活不能自理,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,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;(四)羁押期限届满,案件尚未办结,需要继续侦查的。】。

 

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(试行)

第八十四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嫌疑人,以及其他犯罪性质恶劣、情节严重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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