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国刑法对免除处罚的相关规定:
1、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,可以从轻、减轻或者免除处罚。
2、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,应当负刑事责任,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。
3、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,应当负刑事责任,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。
4、对于预备犯,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、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。
5、对于中止犯,没有造成损害的,应当免除处罚;造成损害的,应当减轻处罚。
6、对于从犯,应当从轻、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。
7、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,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。
8、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,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。其中,犯罪较轻的,可以免除处罚。
9、有重大立功表现的,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。
10、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,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。
11、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,尚未造成严重后果,在提起公诉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,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,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。
12、非法种植罂粟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,在收获前自动铲除的,可以免除处罚。
13、贪污罪,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,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、真诚悔罪、积极退赃,避免、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,可以从轻、减轻或者免除处罚。
14、行贿罪,犯罪较轻的,对侦破重大案件起关键作用的,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,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。
15、介绍贿赂罪,介绍贿赂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介绍贿赂行为的,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。